兵变预案

中共严格管控的手段集历史上专制者之大成。中共首脑近年来搓面条似的在军内折腾让军事首长们自顾不暇。目前要实施有计划的规模行动其概率不大。一个即时即地的极小范围的行动却有可能迅速拿下首恶,以“挟天子令诸侯”掌握话语权的方式突然改变中国是可能的。
极小范围的兵变不易善后,因而有心人很难下决心。有明确的海外力量的呼吁和支持无疑使得下决心的砝码大大增加。本文对事变做一些预判,做一些行动方案的思考。
一、政变形式与急务
1.最开始的起事外人无从意料,更不可能参与,全靠英雄壮士的坚定和智慧。甚至有可能就是几声高喊几声枪响就活捉了中共首脑。然后迅速控制他的秘书班子和专线电话及cctv。这几件事做好了才有机会获得成功。首选方案是在两三个小时内必须取得中共首脑的服从配合。要准备好备用方案,事变一经启动则不能卡在任何具体事务上。争取在8小时内上电视。
2.宣布成立“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以该委员会的名义宣读《告全国同胞书》,并立即颁布非常时期管控条例,命令各地成立由政府行政长官领导的、由政府、政协与人大成员构成的“非常时期行政委员会”管理地区所有事务。
直接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是不合程序正义原则的,也不符合建立良序社会的道义准则。事变者将自己置于悬崖风险极大。
紧急状态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必须以事变者意见为主,并且迅速到位展开工作。此处不做讨论。
3.事实一经公布,各地军事长官以及实权者的态度一定会参差不一,必须最快的建立沟通渠道,必须诚恳的对待各方意见。只要认可人民主权观点和赞同实现宪政民主政体,其他都可以谈。
4.特别重要的的是,应当清楚表明对中共的追责不在紧急状态委员会的职责之内,即使是在专制体制内对人民犯有重罪的人,也将交由国会或独立司法机构处置。应当清楚表明紧急状态委员会的两条职责是:第一,推翻中共专制;第二,启动建政协商并努力保证协商的顺利进行。
二、紧急状态委员会的重点工作
1.紧急军务及治安工作
成立指挥部,指挥市内和京郊的部队和区域内所有公安武警,依照《非常时期管控条例》对北京及周边50-100公里范围实行全面、深入的管控,包括社会治安、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物资保障以及核心保卫工作。指挥与协调全国各地非常时期的治安与救济工作。
2.军事代表接待与协商工作
成立军事工作组,将建构国防部、总参谋部的工作立即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促使武装力量各方认真关注并参与新政的国防事业建设,打消他们通过内战宣示主张的念头。
3.新闻工作
成立新闻组,发布紧急状态委员会的政令,接待各媒体代表,主持新闻发布会。
4.经济工作
成立经济工作管理委员会,协调全国的物资资源,支持安全指挥部对全国非常时期内的领导工作;组织对全国银行金库和金融体系的管理。
5.建政政策工作
成立临时政府工作筹备组,做好代表事变方参与建政协商的一切准备。承担紧急状态委员会核心领导班子的文秘工作。指导全国各地选举工作。
6.外交事务工作
成立外交事务工作组,与联合国和国际权威经济文化组织沟通,取得道义和实际的支持。
7.后勤工作
成立后勤工作组,为在京举行的军方协商会议和全国建政协商会议以及各新闻媒体进京代表的活动做好一切安排;为紧急状态委员会做好所有后勤保障、通讯保障工作。
8.紧急状态委员会的核心领导以9人为宜,并有基本明确的分工。其中事变方应该占据多数,即有不少于5人参与。领导小组每天凌晨5点举行会议沟通情况和做出决定。
三、关于两个协商会议
(1)国防军事协商会议只要通过议事程序和议题确定就守住了基本底线。紧急状态委员会应该尊重会议的决策,通过派出具有专业水平、善于表达的专家作为代表积极参与,通过提交具有中立精神的、切实可行的提案的方式引导会议达成各方可接受的决议。
会议第一轮只讨论议事程序和议题及会议议程安排。其成果形式是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备忘录。
发出邀请后10天内为通讯报名期限,过期的经说明原因后允许延期5天补报。20天内必须到京确认报道。
紧急委员会必须高度重视对参会代表的保护。代表们自抵达机场或车站开始受到全程保护。为防意外其代表证每天需要验证和更换。凭代表证可以向所有保卫人员紧急呼救。
(2)建政协商会议是实现国民理想、建立公民社会的第一步。尽快召开协商会议也是安定民心军心、防止复辟的重要措施。各地由“非常时期行政委员会”组织不超过5人的代表团进京参会。通讯报名期限为发布邀请后的5天,到京报道为20天。
协商争取在30-50天完成,最多三个月要签署协议。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议事程序、决策程序和议题的共识,这一阶段的成果是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备忘录;第二,议定通过国家临时约法、立法委员选举办法和临时监察条例;第三,组建临时内阁政府及成立国政监察委员会。签署协议后,根据临时约法组建立法筹备机构以指导地方立法议员选举工作。
会议要有效率,不能开成扯皮会议。以第一阶段为例,要点是只须各方发放发言文稿、由首席代表做主张发言和答疑,并且答疑只就发言中的主张做解释性的说明,不对动机和原因等非主张内容进行任何讨论。会议不辩论,听者不反驳。最后以投票方式对各方主张做出决定。即决定:①通过的项目或条款;②缓行的项目或条款(缓行是保留,不是排除)。
四、全球民运工作的重点
1.立场与态度
必须坚持中共为非法组织;必须坚持确立宪政民主的国体。这是不能跨越之底线。
革命不分先后,不问以往功勋之大小。所有各方必须放下历史包袱,真心以倒共建政为目标配置人力资源。
必须摆正参与事务的位置,不仅依靠道德、更应该用规则的力量促使各方的强力团结。事变英雄们出自中共体制的染缸,应对危局或许有所不足,民运力量应该十分肯定其历史功绩,诚恳的、全力的支持他们主导事务进程。只要取得他们对三条六款的认同,就应该坚决支持他们出任国家的临时政府首脑和第一届宪政政府首脑。
三条六款是:不以权谋私;不伤害无辜。坚持人民主权的立场、坚定实行宪政民主制度;依法行政。理解各方立场、维护各方利益;努力解决民生实际问题。
2.为参与紧急事务处置和建政工作做好干部准备
应该了解全球华人民运人才情况并建立详细档案,应该尽早建立与他们的沟通渠道。
应该特别重视储备至少十几个能够领导一个方面工作的核心人才。他们不仅有扎实的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的修养功底,也应该具有李鸿章袁世凯那般的机灵变通之艺。还应该有丰富的实践履历和社会资源。
3.做好其他准备
为可能突然降临的事变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为了机构运行的效率制定章程,包括具有约束力的议事程序。
以恰当的姿态和方式聚集民运力量,以确保联合的权威性。除海外民运精英人士和团体外,更要有内地的甚至包括受邀人士的缺席参与。台湾同胞、港澳力量、宗教与社团力量、藏族同胞、新疆同胞也都应该受邀参与正式立宪的工作。
分批废止中共所谓法律的工作非常艰巨,必须要有专家组及早进行。凡有关于中共领导的规定和侵犯私权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首先废除。
成套的国政方针草案文件,包括紧急状态委员会组织结构方案、非常时期管控条例、告同胞书、立法委员的选举程序、临时约法草案、临时政府组建方案、临时检查机构组织结构方案、新政机构的设计方案以及宪法草案,等等。
如果在非常时期出现人道灾难,对局部民生情况严重的地区是不是能够促成当年西柏林那样的空头救援?对政治状况恶劣的局部地区是不是能够促成国际维和控制?这也是应该预先有所考虑的。
事情发生不可逆的变化时,保护事变英雄流亡海外的预案。
对小范围兵变或兵谏能否成功,很多人可能会当笑话看待。但很多事实证明,小概率事情会因为持之以恒的努力变成现实。至少,采取公开的、有力度的呼吁就是对中共的有力打击,让他们的首恶时时处于紧张和恐惧之中,从而增加兵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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